您好!我简单说一下我的情况:我老公的母亲去世的早,父亲现在73岁要再婚,但是再婚的对象我们夫妻两人都不喜欢,他父亲偷偷给人家领了结婚证,现在要问我要户口本把那个女人的户口开来我村(注:公公 是公职人员户口不在本地,实际我们家户口本上的户主是我老公),也和老公不同意,公爹准备托关系找熟人强制性的开户口,请问:不经过户主同意别人的户口真的也能开来本村吗?托关系开的户口违法(或者说违反规定吗)? 2:我们现在的两套住房是老家的老房子拆迁安置房(老房子是村里按家有男孩化的宅基地盖的房子),我公爹户口不在本村但是跟别人领了结婚证,我的后婆婆有权利争夺房产吗?
2025-08-07 18:07您好! 首先,关于您提到的问题。 不经过户主同意,他人户口确实不能直接在当地村委会开立。法律规定,户籍登记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即户籍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关于您的后婆婆是否有权利争夺房产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指定了房产归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或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则房产一般归属于产权登记人,除非另有约定。 如果您对上述问题有进一步的疑问,或者需要更详细的解答,请随时告诉我。同时,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建议您通过正规渠道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