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四川宜宾的,91年被人卖到兴化,20多年了,现在我想提出离婚,想咨询一下我该做些什么?
2026-02-07 18:56你好,可以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在你与对方分居两年以上的情况下,你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起诉时,你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能够证明你们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如结婚证等); 可以证明分居的事实(例如,你们是否有共同生活的证据)。 此外,如果你还有其他要求,比如孩子抚养权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也需要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请注意,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指导,具体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请务必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