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女儿今年24岁,在一家加盟店做寿司料理员,于2017年6月18日上班,试用期期间不小心让寿司刀划伤,导致小手指第二节指筋断裂。因店主系油田工人能报销80%的医疗费,因此我们由盘锦市中心医院改为用店主名义入住辽河油田总院。现住院十五天,费用1.3万全部由店主支付。 2.我想咨询一下,店主是否还应当承担什么后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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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认定结果要求工伤保险进行赔偿,没有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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