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市政府强制买我们公路旁边的一块三十个人的约三亩多的地,(村里分给我们以后建房地)政府说做绿化用地。我们原来不同意,后要求政府做永久绿化用地我们就免费送给政府。当时政府不同意要村干部出面强行低价买去。现在政府转手三四次给房地产开发商,地价是原来的二三十倍了。我们应该怎样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7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非法买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您们有权要求政府将该地块归还给您们,并依法赔偿因政府行为导致的土地损失和损害。 如果您认为政府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同时,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以便更好地保护您的权益。 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当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证人证言等,以证明政府的行为违法。此外,可以考虑委托律师介入,帮助您们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采取的法律措施。 最后,请记得及时与当地政府沟通,争取得到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