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盐城市响水县陈港镇普通百姓。我弟弟在厂里与同事打架把对方的胳膊打断了,我弟弟被当地派出所送到县城拘留,经过派出所与对方达成赔偿协定后定于今天(初七)放人。但当今天家里请求放人时,派出所局长不签字,问原因说是再关几天,问关多久也不说,请问这个局长的做法合法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弟弟因打架导致对方手臂骨折,且双方已经达成赔偿协议并由公安机关主持调解,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派出所有权决定是否对被告采取强制措施,并确定合理的羁押期限。如果您认为该期限过长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诉或寻求其他途径解决问题。 建议您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羁押期限和理由,必要时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公正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您维护合法权益。希望您早日得到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