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离婚了,有一个女儿。那时候盼给了男方。我现在又再婚了,我老公没有生育能力,无法生小孩。请问我可以要回女儿吗。前夫那边没结婚。
2025-10-15 01:12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中国,法律规定了夫妻双方都有权利抚养子女,包括已婚者和未婚者。因此,无论您的婚姻状态如何,您都有权要求法院判决将女儿判归您抚养,并且在必要时有权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直接要求获得孩子,因为最终的决定权在于法院。如果前夫仍然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则您可能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例如通过诉讼程序或与前夫协商达成新的协议等。 此外,由于您提到前夫没有生育能力,可能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比如是否允许您作为继母或者准母亲参与孩子的养育过程,以及您是否有资格享受额外的照顾和帮助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具体分析和考虑,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