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半年前我与同事合作创业,注册了一个公司,我负责技术工作。我在与同事合作创业的公司(下文简称“创业公司”)研发的产品的源代码是在我以前在一个公司(以下简称“原公司”)任职时所做的产品的源代码的基础上修改了部分功能而形成的,这个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原公司的著作权。我现在退出了创业公司,并在退出创业公司后与创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签了一份协议,约定我要求创业公司不能进行这个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并且删除这个产品的全部技术资料。我想问一下,如果今后创业公司违反我们的协议进行产品生产销售并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话,我在签订协议之前的行为算不算跟犯罪结果有因果关系?我是否属于共犯?
2025-03-06 20:14尊敬的客户, 您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和共犯的问题非常具体,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理解和分析。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他人作品被非法复制或发行,即使没有获利,也有可能触犯刑法中的侵犯著作权罪。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作为发明者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考虑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您提出的“签订协议之前的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的关系问题,这取决于两个关键因素。 您的行为是否已经造成了原公司的损失。 该损失是否能够证明是由于您所实施的行为直接引起的。 如果您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您的行为确实导致了原公司的损失,并且这些损失可以直接归因于您的行为,那么您可以将这一事实作为您的主张之一来支持您的抗辩。 最后,关于是否属于共同犯罪的问题,这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行为性质来进行判断。一般而言,如果被告人的行为与其他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犯罪链条,且其行为与被害人的损失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则可以认为二人构成了共同犯罪。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和指导,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一切顺利! 此致 敬礼! [你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