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4年我在浙江省省级机关职工业余大学报名,交了三万元学费,学校当时是答应我两年半以后拿毕业证,后来学校老师安排成人高考,我因为分数线不够,没有录取,当时学校老师是承诺给我安排其他学校就读,两年半以后拿毕业证,结果现在时间过了,学校老师提供不了我的学籍信息,机关职工业余大学的主任让我重新找大学,重新交费,以之前给我办事的老师辞职为由,不管我的事情,也拒不退学费,请问是否合理
2025-03-27 16:00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合同纠纷和教育机构违约责任。首先,您与该省级机关职工业余大学之间存在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教育培训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学校未能按期为您办理成人高考并提供相应的学业证明材料,导致您的学历无法得到认可,这构成了对您的违约行为。作为消费者,您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因此给您造成的损失。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沟通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如果经过多次尝试仍无法达成一致,建议通过调解或仲裁程序来解决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消费者保护组织投诉,以便获得更专业的帮助和支持。 请注意,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