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內政府强拆商铺,但甲方仍继续收租,因我借了一万元给甲方,没办法只有结清数,但政府说可临时做,甲方妻儿都应承,我买了八仟多元伞,但甲方又租地给了别人,请问我的合同有效吗?谁培我损失,第二承租人毁我场地,甲方又说结请数合同终止
20天前首先,关于合同有效性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和双方的约定来判断。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合同中明确了甲方有义务将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赔偿金等责任,并且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应的义务,那么您可以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您购买的伞和场地被毁的情况,这可能涉及到租赁合同中的“损害赔偿”条款或者独立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甲方主张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修复费用、损坏的伞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最后,关于甲方是否应该支付剩余租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合同的具体规定和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规定,例如“若甲方违反合同,则需按月支付未使用的租金”,并且该条款没有被废除或修改,那么甲方仍然需要支付剩余的租金。 总之,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建议您与对方进行协商,寻求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解决争议。同时,确保所有的证据和记录完整,以便在必要时能够支持您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