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转的眼镜店因为之前的货品被某公司告商标类似侵权索要赔偿 但是之前还是使用的原来经验者的营业执照 后来我就去重新办理了新执照 跟之前的老板说过之后他让我不要理 有传票过来没有签收过 现在法院也没有联系法人 直接判决了 要赔偿罚金 现在判决了之前的老板 我跟他也有转让协议 他现在要求我出这笔罚金 请问他可以追诉吗 我需要承担吗
2024-07-18 08:33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途径。 您与前老板之间存在转让协议,并且已经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前老板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并导致损失,您可以根据协议追究其责任。 前老板作为原营业执照持有人,应当对公司的行为负责。如果您认为该行为构成了侵权,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要求其承担责任。 关于罚款的问题,由于您的前老板已被判令支付罚款,因此他不得再向您要求赔偿。但您仍然有权追究他的法律责任。 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或者提出上诉。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