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我老公借口感情破裂离婚,我们有一个五岁的儿子,在双流有一套按揭的房子,外面有五万多用于买房和装房子的债务,房子是婚后夫妻一起买的,购房合同有夫妻的名字,但还有没有拿到房产证,我这边不愿意离,但对方很急于离婚,给我的条件是好好离婚的话房子归儿子但没说离婚后谁付房贷,儿子归我的话他付抚养费,我现在这边不同意离婚,孩子从出生一直到现在都跟着我,对方把我的电话已经设置成黑名单有一个月,而且这个月没有给家里任何费用,也从未回家探望过,他放在我这里的工资卡也没有任何费用打入,现在对方让债主都来找我要债,而且还扬言如果我不好好的同意离婚将一无所有,我这边怀疑有第三者介入是他的同事,他们都从事销售工作
2024-08-05 21:00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多个复杂的情况。首先,关于婚姻关系和家庭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中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受法律保护,并且在离婚时应当尊重双方意愿进行公平处理。 对于房屋买卖和装修贷款的问题,由于该笔贷款是在婚前由您丈夫所负的债务,因此在离婚时,这可能需要考虑是否应视为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来分担。同时,考虑到房屋是你们婚后共同购买并以夫妻名义登记,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在分割时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公平分配。 至于抚养权和赡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量父母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成长环境等因素来确定抚养权归属以及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因此,建议您尽早联系专业的律师团队,进行全面的法律分析和规划,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