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门的时候碰伤了别人的脚,外伤缝了六针,对方强制性让我照顾她,如果不照顾就让她爸妈来闹,我已经照顾她一个礼拜了,送早晚饭,带她去看病,还要上班,所以我就说让她爸妈来照顾好了,她就找我谈话,如果我不管她,她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误公费,营养费,护理费,还有精神损失费,她住在六楼,每次去医院都是我老公背的,她找我谈话包括她爸妈会来闹我,我全部录了音,如果我在给她送饭的途中发生不好的事情,我可以要求她赔偿吗,如果我不管她,她告我,我是不是的赔偿很多钱,因为我也是一个打工的,我想要好好上班,所以一直在低声下气照顾她,给她洗衣服,洗头,而且没有任何好处吃喝保险都不赔偿的,都是我自己掏的,我该怎
16天前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确实存在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情况。首先,关于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问题,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双方之间的协议。通常情况下,在遇到意外伤害时,受伤者可能会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交通费等直接经济损失;同时,也可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其次,关于录音的问题,如果您认为录音能够证明您的行为是出于善意且没有恶意的,并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考虑使用这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录音本身并不能免除您的法律责任,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最后,对于您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建议您与对方沟通,了解她的诉求并寻求解决的方法。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第三方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尊重法律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