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己经5天了,对方只是肌肉拉伤,保险公司叫处理,对方却迟迟不处理,电瓶车也定了损,事故责任书双方也签了字,今天去拿车交警让交押金,合理吗?
16天前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事故责任方未及时报案或者未能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您已经与对方签订了事故责任书,并且电瓶车也定损了,这表明您和对方对于事故的责任是明确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要求您缴纳押金的行为可能并不合理。 建议您可以先联系保险公司了解具体情况,看看是否需要缴纳押金。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