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是,母亲去世,继父是上门的来我们村20年了,继父没有子女想再婚,我们现在有一套旧村改造小产权楼房一套,当时是按人口分的没人六十平方,分房子的时候有一张纸写的我妈的名字,去年的时候我跟继父去村里找了证明人改成了我儿子的名字,如果他在登记结婚他百年以后女方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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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纠纷:一般是有遗嘱按照遗嘱的规定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法》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平均分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进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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