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在线咨询,我的女儿在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冶疗做主动脉辨换辨术,第一次做手术后3个小时后出血,又第二次进手术止血,头一次花费3万9千多元,第二次花费五万多,这样情况是不是费用由我承受吗
16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医疗费用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诊疗,并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那么医院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同时,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医院还可能面临罚款或吊销执业许可证的风险。 因此,在此情况下,建议您与医院协商解决医疗纠纷,或者委托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要求调查处理。最终,您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