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买卖、10多年前我买一套动迁房、房产证还没下来、甲方房产证是女方名字、但房子是夫妻共有财产、一直没过户我名下、现我想过户、甲方丈夫死亡、女儿走失多年未到派出所办理手续、女儿有精神病、要过户都谁到场、带什么手续
6天前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动迁房的买卖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动迁房必须是在动迁过程中获得的; 该动迁房必须属于您和您的配偶共同所有; 您和您的配偶应已经完成了离婚手续,并且没有再婚的情况。 如果上述条件全部满足,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登记。在办理过户时,您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 -原房屋买卖合同; -身份证明文件; -配偶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关于您提到的甲方丈夫死亡和女儿走失多年的问题,建议您先与原配偶协商处理相关事宜,如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对于女儿是否有精神病的问题,也需要由专业的精神科医生进行鉴定确认。最后,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交易过程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