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系案件当事人本人,女方提出离婚,双方一共有两套房产,一套全款,一套贷款买房,都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财产不祥,可能有存款但是无证据,抚养权没有纠纷,双方都无过错,婚姻登记地在灌阳,双方常年居住在象山区。男方不愿离婚,未沟通律师费,具体面议。
2026-01-06 09:28尊敬的当事人。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和对方目前存在一些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分割、抚养权等。为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建议您尽快与对方进行沟通,尝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费用方面,如果您希望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请告知您的具体情况,我会尽力为您提供最合适的解决方案,并收取合理的费用。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 [您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