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接手一家洗车场,是转过来的,口头承诺3年5年不会拆迁,他还跟房东还签了5年的合同,转过来时是45000元转过来的,只给他37000元,只干了6个月,拆迁了,损失达到10万,现在跟我要尾款8000元,我应不应该给!
2024-09-03 19:29在您提出的问题中,涉及到法律纠纷和经济赔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已经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支付了相应的款项,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则不应再要求额外的付款。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损失超过了您所支付的款项,或者您认为对方的行为存在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来寻求法律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