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交警在办公室资询问题录音是否违法。交警在处理我的事故认定书以后。我对处罚决定有异议。询问了一下我的认罪态度是否良好。如果良好。为什么罚金为200元至2000元之间。直接给我定为2000元。我在提出行政复议时使用了录音取证。请问是否违法。
2025-06-17 20:10您好!关于您所涉及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证据和视听资料等。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起行政复议。您可以向作出处罚的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审查您的处罚决定。 申诉或起诉。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