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情况如下。 公司欠薪,拖欠员工20万左右,拖欠我三万七千元,法院在强制执行,法人成为了失信人员。法官打电话说,公司没钱,但却不能查封法人的财产;要求我向法院递交一张贫困证明,向区里申请一万五千元,就此结案。 疑问。 1.法官的做法是否合规 2 结案了,是否表示对法人的处罚就此结束,不在是失信人员
2025-10-09 06:33法官的处理方式可能存在一定的不妥之处。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采取措施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手段,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满足执行条件,法院可以依法决定暂缓执行或中止执行。 如果案件已经结案并裁定解除失信人员状态,这并不意味着对法人的处罚就此结束。相反,法院仍然需要定期监控其信用状况,并可能随时启动新的诉讼程序来追讨债务。因此,在结案后,债权人应密切关注法院的后续行动,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同时,个人也应该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避免未来因失信行为而受到更多限制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