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朋友两个女孩在七月1日的时候通过的五八同城招聘去南京找到了一份工作,在一个ktv里当服务员,兼职暑假工,然后的签完合同,交了680的服装费(工作结束后回退)。刚签完合同我们不想去了,因为家不在南京在淮南,而且是服务员,怕家里不同意,所以和那个ktv的负责人说明了情况,他说等七到十五个工作日退钱。但是现在又只退我们百分之三十204元,要求我们必须去南京签字,可去南京我们来回路费就两百了。请问他这合法吗?我们能要求退全款吗?如果对方不退全款我们要到哪个部门投诉?
2024-11-27 23:4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与一家ktv签订了一份为期两个月的兼职服务合同,并且支付了相应的费用。然而,由于个人原因,您决定不再继续这份工作并希望退款。 在这种情况下,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公司直接沟通,了解他们是否同意退还剩余款项。如果您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寻求调解或仲裁来解决问题。 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或其他相关的劳动法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对其进行调查处理。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上述途径未能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仲裁。在此过程中,您可以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收集证据和维护权益。 请记住,及时行动可以帮助您保护自己的利益,并尽可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