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是法院判离的,孩子判给我抚养,现在孩子十一岁了,去了前夫那边读书,现在要改名换姓,孩子怎样才能改名呢?
2024-09-01 11:59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子女的姓名权应当由父母共同决定。如果前夫想要更改孩子的姓名,需要征得您的同意,并且必须在变更姓名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确认变更姓名的必要性。首先需要确认更改姓名是否真的有必要,比如是为了方便上学、参加活动等。 与前夫协商。您可以和前夫进行沟通,了解他的想法和理由,以及他愿意如何配合您的要求。 提出书面申请。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出生证、户口簿等),并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您希望更改为孩子的姓名,并且请前夫同意。 办理变更手续。提交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派出所办理变更手续。请注意,这个过程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因为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变更,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 变更后的身份信息更新。变更完成后,请尽快将新的身份证件(例如新姓名下的身份证)带到学校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更新。 总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护,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以确保孩子的利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