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从小被我大姥爷收养了,,因为它家没有孩子,现在它因工伤去世了,大老爷后找的老伴带的孩子要和我们争这笔赔偿金,他有权利全部得吗?
2024-07-24 03:42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的分配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即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弟弟(大姥爷的孙子)已经去世,他的继承权应由其法定继承人来行使。 一般来说,在处理遗产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继承顺序。首先,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来确定有权继承的人。 法定继承人。通常,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 遗赠与遗嘱执行。如果存在遗赠或遗嘱,则按照遗赠或遗嘱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遗赠和遗嘱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需要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大老爷和他的新伴侣是否有权利要求获得赔偿金是取决于他们是否具有合法继承人的资格以及他们的继承顺序。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