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对象闹离婚,之前有十万的贷款,五万是开店、五万是盖房子用了,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我想问、离婚了,我要一起还贷款么?房子店铺孩子我都不要,我净身出户,两人也没有财产。离婚后我不还贷款行么?
24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承担债务的责任是普遍存在的。如果贷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的家庭事务,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况下,除非能够证明贷款仅用于个人用途,否则离婚时可能需要共同偿还。 关于房屋和店铺,由于房产证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这可能是出于法律上的原因,例如公证遗嘱或继承权等问题。因此,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这些情况可能会对分割财产产生影响。如果房产证上确实没有你的名字,并且你认为自己有权获得房产的一部分(如份额),则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这个问题。 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会在离婚协议中详细规定。如果你不想抚养孩子,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提出不抚养孩子的请求。然而,这种情况下,你需要确保自己的主张得到充分的支持和证据支持。 最后,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和理智是非常重要的。与法律顾问合作,了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规定,可以帮助你做出明智的决定。同时,考虑寻求心理咨询以帮助处理可能出现的情绪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