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18岁,上半年因为好奇贪玩吸食过一次麻烟,被拘留过,之后就再没有碰任何违禁物品,现在警察又找到带去做体检,检查结果一切正常。但是不放人,说要关押,进行长时间学习教育,我就想问问他们有这个权利剥夺人身自由吗?以前是犯过错,可是对自己的错误已经接受过相应的惩罚,而且也不再碰那些东西,为什么还要关押,这属于非法拘禁吗?
2025-03-14 22:4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拘留和羁押的权力来源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而不是法院。因此,您所描述的情况中,如果您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则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且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您有权拒绝警方的要求并要求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同时,您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我作为AI语言模型,无法提供具体的法律建议。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