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前一起交通事故去交警大队做责任认定,在豪不知情下多出一张责任认定书,起因是本月19号我骑电动车被荣威车主所撞,报警后对方全责,警察走了,车主也不送我去医院,所以起了口头纠纷,车主不理我我就骑车追了一下她,后来她还是不送我去医院,我看她自己都上楼回家了在楼下等了五分钟就自己去医院了,我医院检查的骨折结果出来后,去交警大队作事故认定签完字才知道多出一张事故认定书,应是19号我自己去医院后,荣威车主又报警了,可我作为当事人交警作为执法部门既没电话通知我,我又不在场,而且当时出事故认定书时才没有多问一句我的委托人情况,等于第二张事故认定书是我当日19号那天我骑电动车碰撞了荣威车主,我不服,复核怎写
2025-09-03 01:38对于您的情况,您需要关注的是如何处理多出的一份责任认定书。首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或更改这份新的责任认定书。同时,您也可以尝试与交警部门沟通,询问是否可以撤销或者修改这份新认定书。 如果您选择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建议您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起诉。此外,您还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处理案件,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总之,面对这种情况,关键是要及时采取行动,尽可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