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快递公司上班,今年2月入职,公司口头说试用期一个月2500,第二个月转正3200。没有签合同,我学校今年6月15号毕业。六月底向公司负责人口头提出离职,负责人以招不到人为由一直不让我走,我到了八月31号才离职,离职后公司的人拿出一堆数据,以我物料登记失误造成公司5000损失为由,扣住我七月一整个月3200工资不给。我想问问如果提起劳动仲裁对方反诉要我赔损失怎么办,还有还能不能申请双倍工资
2017-11-28 16:57提前一月通知对方,没有责任,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