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夫妻二人离婚,法院判房屋时因房屋没有房权证,判出夫妻二人有各自的房屋使用权,假如拆迁,房屋安置后,请问各自可以办到各自的房权证吗?
1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我国,离婚后,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如果存在产权纠纷或者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共同财产。因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即使在离婚判决中已经明确了房屋使用权的归属,但如果房屋未进行过户登记,仍然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至于房屋拆迁后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如果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并且符合拆迁条件的话,拆迁补偿款应当按照法定比例进行分割,具体的比例和标准会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涉及到评估、协商等环节,最终的处理结果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或者其他途径解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流程可能会因为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涉及此类法律事务时,最好能够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咨询机构的帮助,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