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与前夫有一女,现七岁零1个多月,2016年4月离婚,抚养权归对方,我是有探望权,对方于2017年2月再婚,现任妻子已怀孕四个月多,现在想要回抚养权可能吗?对方在广东东莞十多年无房产,名下一辆福特福克斯,经营小型加工工厂,收入并不稳定。我于2017年底12月中旬再婚,在广东中山市区名下有三套房产有一辆宝马汽车,现丈夫收入每月三万以上,我们完全有能力抚养女儿。丈夫也很支持。前夫恶意教唆女儿不亲近我,让他叫现在妻子叫做妈妈,叫我做许妈妈,但女儿还是挺亲我,请问现在我要争回抚养权可能吗?
2025-05-10 15:50尊敬的用户, 首先,您的情况很复杂且涉及多个法律方面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人身安全等。在此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关于您提到的前夫和现任妻子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优先抚养的权利,并且如果一方存在虐待、遗弃或其他严重侵害子女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其抚养权。因此,如果您认为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或情形,您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至于您个人的情况,作为成年人,您有权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子女抚养权、继承遗产等。然而,这需要基于事实和证据的支持,而非仅仅依赖于情感关系。因此,建议您积极收集证明自己能力和条件的相关证据,并考虑聘请专业律师协助处理此事。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任何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应当谨慎处理,避免激化矛盾,影响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智,以维护自身及孩子的最佳利益。 再次强调,本回答仅为一般性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还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判断。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