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学生押金犯错就没有了合法吗
2025-04-07 02:15《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学校收取学生学费、杂费等费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额外费用。如果学校在收取学生押金时没有明确告知学生或者家长押金的用途以及退还条件,则可能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因此,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合同关系必须经过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才能成立。如果学校单方面设定条款要求学生缴纳押金而未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如退款政策),则可能存在不当得利行为,即学校获取的利益并非基于其合理预期,而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 如果您认为自己或您的孩子受到了学校不合理的行为侵害,请及时寻求法律帮助,以便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学校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应更加谨慎,确保所有决定都是公平、透明的,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