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网上贷款的话,如在离婚前借的,我是否要承担呢?现在债务公司天天打我电话,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呢?还有,在离婚前我们共同有一套期房,房产证要10月份才能办,离婚协议有写明我补偿给男方20万(目前已经向父母借了15万给他了,还有5万等办完过户手续再给),他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儿子扶养权归我!现在按揭都是我一个人在付的,如果一旦他被起诉,房子会不会被法院收走呀,那我跟儿子真是无家可归啦!希望可以帮助我!
2024-10-14 08:01关于网上贷款的问题。 -如果您在离婚前借款用于个人用途,并且该债务与您的配偶无关,则通常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这取决于具体法律规定和借贷合同条款。 -对于债务公司的来电,您可以尝试直接回应,说明您已经偿还了部分欠款,并要求他们停止骚扰。 -为了应对债务公司持续的电话骚扰,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例如投诉到消费者保护组织或联系当地的消费者援助中心。 -关于房产的问题。 -离婚时,一方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屋价值的一部分作为补偿。但具体的金额应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 -若对方不同意将房屋过户给你,你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的义务,同时保留可能的法律救济选项。 -在离婚后,如果您无法偿还贷款,有可能面临财产保全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尽快寻找解决方案,比如重新谈判还款计划,或者寻求其他形式的支持。 -最终,无论结果如何,保持冷静并积极寻求解决办法是关键。希望上述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