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离婚时财产分割是怎么样的?是不是还要看是谁挣的?因为女方最近三年内都没有出去工作。另外,买的其中一套房子,还没有交房,自然也就还没有房产证。而夫妻双方现在大多数都是这种不动产。这种如何分割?另外女方是由于生病致残才导致无法出去工作,离婚的时候是否会考虑优待一些?
2024-07-26 11:23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法律规定。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并且一般情况下不考虑谁挣得更多这一因素。 其次,在没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如果一方长期未参加劳动或从事主要经济活动,则其收入可能较少。因此,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到这一情况。 关于购买的尚未交付的房屋,通常被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或者婚后一方所得的财产,具体取决于相关证据和法律分析。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将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有确凿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该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女方因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这通常是属于婚姻中一方的不利条件,但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给予适当优待。例如,如果女方有特殊的医疗需求或者生活困难,法院可能考虑到这些因素对分割财产的影响,适当调整财产分配比例。 最后,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