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大四音乐学院的学生。我认识一名老师,她朋友的琴行差一名兼职老师,由于大四处于实习阶段,很空闲,所以我去琴行待了一个月。有一个教师公招考试在外地,我打算去考,所以提前给琴行说了,我不做了,那个老师什么也没说。现在他不给我之前的课时费。因为有一个家长她觉得可能我走了,她孩子也不学了,想退钱。琴行不想退钱,但是家长不干,琴行现在就觉得是我的问题给他照成的损失,所以我不给我钱。我们没有签合同。
2024-09-29 06:57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教育服务关系。您作为学生与该老师和琴行之间形成了基于教育服务的关系,包括提供教学服务等。 工作安排调整。您与琴行沟通并告知不再担任老师的职位,这可能导致了一些潜在的工作交接或责任转移的问题。 财务问题。您在离开前未收到之前约定的教学费用,且有家长认为您离开导致其孩子学习兴趣减退而要求退款。 违约责任。虽然双方并未签订正式的合同,但存在一定的违约风险,特别是关于教学义务的履行和报酬支付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争议。 -沟通协商。直接与琴行管理层进行沟通,表达您的立场,并询问是否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途径。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方介入。如果您希望更快地解决问题或者需要第三方的帮助,可以考虑寻求职业发展中心或其他相关专业人士的意见,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来判断。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建议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同时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精神,以期达到共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