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母亲带孩子,现在离婚,要求赔偿给带孩子的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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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双方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不论哪种方式,只要一方没有过错,另一方无权主张任何经济补偿。所以,你的母亲有权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无权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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