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打电话说过,没录音,对方承认,说您盗窃,狗是放开,拴着,生子比较长。在家调养, 现需要天水市的律师代理人身伤害案件,当事人与对方户籍地均在甘谷县。2018年6月30日当事人第一次到对方那买水泥,对方是无证经营,进门时,被对方狗咬伤,导致当事人腰椎骨折,狗当时被拴着,但是狗链比较长,住院治疗花了3万左右医药费,医生建议休养3个月,当事人现在无法上班,当事人月薪4000左右,对方认为当事人是盗窃被狗咬伤,不予赔偿。当事人想委托律师代理起诉,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争取最大权益赔偿,愿意支付3000-5000元左右律师费,
2025-10-02 08:1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我作为专业的律师,在这里提供一些建议。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导致另一方身体受到损害,那么对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您可以通过收集和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无辜,并且尽可能地保存好相关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视频、照片、录音、医疗记录等。 再次,您可以考虑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代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最后,如果您有任何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祝您早日解决纠纷,获得公正合理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