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2014年6月30日帮朋友担保借款30万,合同期限至2016年6月29日还款,18年9月3日,出借方将我起诉,要求我承担连带责任,因担保责任期限已过,需请律师代为出庭,
9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属于担保债务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责任。 一般来说,如果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则保证人应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行使权利。如果您认为担保责任期限已过,您可以向法院申请适用诉讼时效抗辩。 关于出借方起诉您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对方协商解决,并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相关事宜。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我们提醒您,在进行任何法律事务时,请务必谨慎行事,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