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给客户送货,已经4、5年,现在欠货款36700元,当事人手里有盖公司章的证明,发货清单,有2张分别是15年1月和15年5月,现在分公司搬迁找不到人,总公司在郑州郑东新区,请律师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可以支付3000左右的律师费,当事人想尽快起诉,希望律师尽快联系
2025-12-29 07:28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对债务清偿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则债务应当自债权人请求之日起两年内履行完毕。 由于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未明确提及具体的诉讼时效起算日期或期间,建议您首先确认债权是否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如果您确信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且对方确实存在欠款的情况,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讨。 同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了保证案件的成功率和效率,建议您尽可能地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并提前与律师沟通,以便更有效地安排时间和资源。此外,考虑到您的时间紧迫,我们也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您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