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夫离婚后,村里扩路发了补偿,一人3万,我还能要属于我的那份吗
2025-01-13 18:47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应当按照约定或法定原则进行分割。如果您和前夫离婚时已经就这部分补偿款进行了分割,那么您应该有权获得属于自己的那份。 然而,如果补偿款是基于你们婚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即因为你们是夫妻而得到的,那么该部分款项应当视为您的个人财产,并且不应被分割。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和前夫已经就这笔补偿款达成过协议,也并不能保证它将归属于您。 建议您直接向当地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依法判决该笔补偿款的具体分配方案。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