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姐结婚十年,有一女儿,因为身体原因暂时不能再生育,之前要过两次因为身体原因导致胎儿不发育,流产。这是前两年的事。后因为男方想再要一个孩子,我姐暂时生育不了,要离婚,因为孩子的事我姐神经方面已经出现问题,抑郁症。请问大女儿可以争取过来吗?如果争取不来,我姐看望孩子会受其他人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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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倾向于随母方生活;子女在2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判给谁;10周岁以上的,需要考虑孩子的意愿,不会剥夺父母的探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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