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来务工人员,今年5月初经朋友介绍到一家私人经营的小型家具厂上班,由于老板拖欠工资,于是在十月底选择辞工,到至今,老板还欠我三个月的薪水,(八,九,十,三个月)多次找老板要,老板说我做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欠条上注明扣掉百分之四十的工资,可问题是,剩下的百分之六十的工资也没给我,请问我要用什么方式才能拿到我剩下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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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建议您申请当地劳动仲裁来解决或者到法院部门诉讼解决,追究对方的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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