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套114.31平的房子2019年1月12才满两年,在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挂到中介卖,最后103万成交,家电家具买家全要了,我不想留,9.3号只给了一万定金,9.20.号给20.5万,10,31号给19.万,这三个部分付的钱给我还银行贷款,买家让我贷款还清就搬出去,我现在不想搬家,等过户再搬,算不算违约?要不要赔偿定金???合同上也没写什么时间搬,只写了水电煤缴清交付房屋。谢谢
15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双方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搬出日期,那么按照通常的解释,买家有权要求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如不超过三个月)搬离。然而,具体如何处理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双方之间的关系、市场条件以及法律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卖家同意提前搬走。如果卖家愿意在您的请求下提前搬走,那么您可以接受这一条件,并可能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补偿。 卖家不同意提前搬走。如果您坚持要求卖家搬走,但卖家拒绝,这将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需要与卖家协商并尝试解决这个问题,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买卖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合同中有未尽事宜时,应仔细审查这些条款以确定是否有关于提前搬出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和责任。 法律援助。为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尤其是当涉及到房产交易中的争议时。 综上所述,您应该详细评估当前的情况,并基于上述分析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