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装修的过程中,选择了装修公司,他们给我们一个套餐活动,先让我们付定金30%,设计图纸都没见到,让我们把定金付了,后来在出设计图纸的过程中,我们对他们慢慢的失去了信心,他们设计图出好后,让我们再付40%,才给我们进材料,我们现在不想让他们给我们装修了,他们任何材料也没有进入我们的施工 现场,现在想要解除合同,装修公司说我们要付违约金20%,加上设计费,我想咨询一下,这样合规吗?如果装修公司都像这样,合同签了之后,给我出设计图的过程中,不用心,逼我们解除合同,这样他们可以在自己不损失的情况下,赚钱,存在欺骗消费者的可能吧!
15天前您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首先,关于您的情况,如果您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订条款,并且该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您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要求退还部分或全部定金。 其次,关于设计费用是否需要支付的问题,由于设计工作是合同的一部分,因此通常情况下,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否则应由甲方(即您)支付这部分费用。但是,在本案例中,您已经支付了40%的设计费用,这可能是您对设计质量或服务不满意的结果。 对于装修公司提出的违约金要求,如果按照一般商业习惯,确实可能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然而,从您的描述来看,装修公司似乎并未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包括未能及时提供设计图纸并进行施工准备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考虑到您已经支付了一部分款项,可能会考虑给予一定比例的退款或者延期付款,同时确保未来的合作更加顺利和透明。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中的具体条款,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寻求法律帮助来解决争议。此外,保持证据记录,如合同副本、支付凭证等,有助于证明自己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