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们是保定城中村,面临拆迁,公公婆婆早些年离婚了,离婚时没有盖楼房只是四间半小平房和一个院子,之后村里分钱我爱人、我婆婆、我公公、的钱合力盖了三层楼房,当时还借了我大姑姐九万元盖房。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是:1.三女儿和儿子由女方抚养,没有注明大女儿和二女儿的抚养,男方每月负担子女生活费500元,可是从来没给过。2.双方共有四间正房,两件配房,机动三轮摩托车一辆,归女方所有。离婚登记申请书上是注明,全部房子及家中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现在公公再婚了,但是后婆婆的户口不在我们村,公公也不承认净身出户了,面临拆迁,拆迁办的还是会于户主沟通,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4天前您好,针对您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尽快收集证据。您需要收集有关公公再婚后与新配偶共同生活的证据,以及您在离婚协议书中所提及的房产归属等细节。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并有权决定其分割方式。如果公公再婚后不认可您对房产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您的产权并获得相应的补偿。 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考虑到涉及房屋拆迁的问题较为复杂,建议您寻求专业的律师帮助,以便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为您的权益争取最大的保护。 调解或仲裁。如果您认为通过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调解机构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调解或仲裁。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