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男方长辈出资十万,其它是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加上两人赚钱买的房,房子购房合同也是写的男方名字,离婚时可以把男方长辈出的十万除外不算夫妻财产吗?有看到的律师专业人士请帮忙解惑,谢谢
7天前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或双方通过赠与行为获得财产,则该财产通常被视为个人财产。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这些财产符合特定条件(例如赠与行为是出于婚前约定、婚内协议或其他合法原因),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这个案例中,你提到的房子是你们共同购买的,并且购房合同上也写明了男方的名字,这表明你们已经建立了夫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根据法律规定,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这套房产应该是共同财产。 至于男方长辈赠送的十万元,这部分款项是否应算作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具体情况。如果这笔资金是你和你的配偶之间自愿捐赠的,那么它不应被视为共同财产;但如果它是基于某种特殊关系(如家庭信托)而产生的赠与,或者是在你和你的配偶结婚后才发生的,那么它就有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总的来说,建议你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