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的孩子是女孩,还不到三周岁,我跟我丈夫确定确定要离婚了,就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都想要,孩子一直是我带的,在孩子一岁八个月我就开始上班了,我每天上班七个小时期间孩子由男方的母亲带,其余时间都是我自己带的,男方的母亲经常把孩子锁家里给两个未成年男孩带,跑去去跳舞,两个男孩一个7岁,一个12岁,多次被我抓到这样的情况。而男方一直在外地上班,一个月至两个月回来一次,每次回来时间是两天,像男方的母亲屡次这样带孩子,我就把孩子带回娘家给我母亲看了,男方家就有意见了,现在确定离婚了,起诉的话,孩子会判给我吗?
7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孩子抚养权问题,具体涉及到的是双方父母对子女的照顾和抚养责任,以及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考虑的因素。 首先,考虑到您的孩子还不到三周岁的年龄,作为父亲的他应该承担更多的照顾和教育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法定的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因此,如果您的丈夫不同意将孩子交给女方,那么法院在做出判决时可能会倾向于考虑女方的实际照料能力和家庭环境等因素,以确保孩子得到更好的照顾和成长。 其次,关于男方母亲频繁外出给孩子带来不便的情况,这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综合考量双方的经济状况、工作性质、居住条件等多重因素,评估是否有必要改变抚养权的归属。 最后,如果您决定提起诉讼,建议收集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证明您对孩子日常的照顾和教育情况,以及男方母亲的行为给您带来的实际影响。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准备庭审和应对可能出现的特殊情况。 总之,处理此类案件需要谨慎分析各方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希望您能尽快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为孩子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