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师在线咨询我买了一套公寓楼,交了定金2万,后又同过银行转账三个账号分别转过去首付款,开了一个账户转过去的款的收据,那两个账户转过去的款没开收据,开发商说这样为了逃避一部分税,我同开发商还没有签合同书,开发的楼盘五证齐全,现在我不想买了,能要回钱来吗?
17天前尊敬的用户, 首先,请允许我确认您购买的公寓楼是否已经签订了正式的购房合同。如果未签订合同,那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您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款项。 在您的情况下,由于开发商声称这样做是为了逃避部分税费,这可能构成了欺诈行为。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开发商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您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提起诉讼。 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并尽可能收集和保留所有相关的证据和往来邮件等文件,以便在必要时提供给相关部门作为支持材料。 最后,提醒您,在任何交易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如有需要,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相关事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