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十一月贷款金额打算三十万,然后被一个朋友欺骗说让我贷款八十五万他用五十三万,利息他说他出,他给我打了借条有照片还有证人,借条写的是四月底还我全款,结果他利息不但没给现在人也找不到,害的我房子都快没了,请问这样我可以告他诈骗吗?
2024-09-20 00:48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您的情况下,您的朋友通过虚假宣传和诱导,让您相信可以贷款高达85万元,并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但最终并未履行合同义务。这构成了典型的诈骗行为。 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诈骗,建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进行调查和处理。同时,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聊天记录等,为后续的诉讼做好准备。 最后,强烈建议您在与他人借贷时保持警惕,避免陷入类似的陷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