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83年招工进入大集体单位,工作至1997年单位倒闭,至今单位没有和我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进社保缴纳社会保险,单位现在找我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说一次性买断,谢问应该怎么计算买断年限和金额?再谢问我要求单位给我补缴之前漏缴的社保(我从2009年以个人窗口缴纳了社保)这样合法吗?补缴费用应由谁来缴纳?很急很急,谢谢!!!
2021-05-15 11:14由于您提交的问题涉及行政主管机关或其他单位的具体办事流程,为更好的解决您的问题,建议您咨询劳动局,建议您直接致电*******106,将有专职律师免费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