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7的年初二的下午,我开车碰到一个骑电瓶的老头,通过交警队处理,说我全责,因他是非机动车,我是机动车,通过协商我先前送他去医院时,个人垫付3000.我在出1000保险公司,不论保多少都给他,因为我们有生意,所以当时我同意了,但是事后又起诉我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和对方律师协商完,让我回去签个字,我现在就感觉我要把我垫付的钱追回,对方律师说,这个钱你也不要了,算是你出的诉讼费?这样合理吗?我可以申请我的权益吗?
回答数:429
可以要回,但是诉讼费需要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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