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刑拘涉黑案情保密律师能会见吗
19天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在侦查阶段,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以批准取保候审。 关于案件的保密情况,我国法律规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包括在司法机关内部、媒体等外部机构之间的保密规定。因此,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关案件的情况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公开审判,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案件的秘密信息。同时,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法院在庭审中会对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保密,确保当事人及其近亲属免受不必要的干扰和侵害。 在具体的实践中,辩护律师有权依法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相关的所有材料,并向办案机关提出书面意见,但需要得到承办人员的认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或传播机密信息,以免造成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风险。 总之,非法拘禁属于严重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严惩。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